
一、案例简述
2018年12月,程先生投保分红险及重疾险时,因女儿未携带身份证,在“身故受益人”栏勾选“法定”且后续未补指定。后程先生因交通事故身故,其父母、妻子、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需均分保险金。程先生父母难以接受分配方案,认为白发人不应分黑发人的保险金,由此引发家庭纠纷。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调解,最终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完成均分赔付。
二、法律依据与风险分析
1.法定继承的局限性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规定未指定受益人时,保险金作为遗产继承
第一顺序继承人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(本案涉及三方)。
继承风险:易引发家庭矛盾,违背被保险人真实意愿。
2.指定受益人的优势
指定受益人可直接实现被保险人的财产分配意愿,避免保险金纳入遗产分配体系。
三、服务启示
1.投保环节的专业提示
必要性说明:主动向客户解释“法定”与“指定”的法律后果差异。
材料灵活性:提供后补受益人资料的解决方案(如本案可后续补充)。
风险可视化:通过案例说明未指定受益人可能引发的家庭矛盾。
2.践行企业理念
落实“成己为人 成人达己”:通过专业咨询帮助客户完善保障方案。
前置风险防范:将受益人指定作为投保流程的关键告知事项。
延伸服务价值:普及《保险法》、《民法典》相关法律常识。
四、本案警示
程先生家庭的纠纷印证了“受益人指定”绝非形式要件,而是关乎家庭财富传承、亲情维系的重要法律安排。作为保险服务者,我们应当成为客户权益保障的“守门人”。

本期编辑:王丽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