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克拉玛依快讯

明年1月1日施行!克拉玛依蚊虫治理工作将有法可依

2025-11-06  

  克拉玛依日报讯(通讯员 热依拉·斯迪克)10月15日,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,决定批准《克拉玛依市城区蚊虫治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由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,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  此前,我市虽有蚊虫治理的相关管理办法,但随着城市发展,蚊虫孳生地治理难、部门监管职责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逐渐显现,成为群众关切的热点。针对这一民生痛点,2024年,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,2025年1月,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,相关议案被市人大代表们提出,作为我市2025年重点立法项目。《规定》的出台,正是对这些民情民意的精准回应,也为我市蚊虫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。
  《规定》共7条,是继《克拉玛依市城区路面防滑规定》出台后的又一次“小快灵”立法实践。《规定》坚持“源头治理、综合施策”的核心思路,明确了适用范围、治理方式及措施等诸关键内容。
  在适用范围上,《规定》指出,蚊虫治理范围覆盖本市建成区及建成区的外园区、开发区。同时,《规定》清晰界定蚊虫为“双翅目蚊科中以雌蚊吸血、传播疾病为主要特征的昆虫”,区别于园林绿化树木上生长的小昆虫,治理对象更明确。
  在职责分工上,《规定》旨在构建“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”的分工体系——市、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,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通过爱国卫生活动推动辖区环境治理,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主管,统筹宣传教育、工作监督等职责,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配合,同时明确单位和个人需做好自身办公、经营及家庭区域的蚊虫防控,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运垃圾、清理积水等。
  在重点治理对象上,《规定》要求,各单位及时对积水坑、水塘、湿地等区域主动采取清淤、填埋等措施消除蚊虫孳生地。
  在治理措施上,《规定》强调运用以环境治理为主,采取物理、生物、化学等多种防治手段——各区政府可设置诱蚊灯、种植驱蚊植物开展物理防治;责任单位可依法在自然水体投放蛙类、鱼苗等进行生物防治;需化学防治时,将按蚊虫密度“分区分类”实施,专业机构需规范用药,在居民小区作业前要提前通知、合理安排时段,公共绿地喷药后还需提醒管理者3天内不浇水,避免影响效果。
 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规定》的施行,将推动克拉玛依市蚊虫治理工作从“粗放应对”转向“精准规范”,有效降低蚊虫危害,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度与市民幸福感,为建设“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”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奠定法治基础。

责任编辑:陈晓丹
本期编辑:王丽媛
推荐资讯
栏目更新
热门视频